联系信息/contact us
噪声评价标准参考《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
前者规定了5类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制和测量方法,本项目符合其中的第4a类: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其限值为如下表所示(dB):
综上,本项目符合以上两个标准的噪声限值,选用较严格的限制作为监测标准参考如下表所示:
将监测结果与上表中的环境噪声标准做比较,若监测结果小于等于其中的标准值,则说明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产生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若大于其中的标准值,则说明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对环境噪声产生一定的影响,噪声超标,对环境和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一定影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污染控制措施。
(1)噪声的监测方法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对厂区内外噪音的监测设置2个监测点位,对建筑施工噪音(昼夜)设置4个监测点位。
(2)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需定时进行监测。测量时应选择无雨、无雪、风力6级以下的气候,且选在场地平坦、无大反射物场地中进行监测,考虑高压旋喷区域为施工敏感区域,并且施工面积较大,因此噪声监测设置3个检测点位。噪声监测围绕场区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区域最近的,敏感区主要为人行道附近的居民区,每个采样点位置设在高度1.2m以上的噪声敏感处。
后者规定了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所示(dB),本项目符合: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要求。
噪声污染源环境监理主要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的名称、数量、运作状况;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影响区域内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功能、规模、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及受影响的人数;检查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和实际降噪效果,并附图表或照片加以说明。噪声监测方法与评价标准参考《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时间为当日8:00~10:00、15:00~17:00、22:00~24:00,每次测量连续等效声级。根据施工机械使用时间可适当增加监测频次。每日监测数据经汇总后报送环境监理。
a.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噪声自动监测仪,实物照片如下图5-2所示,其性能应不低于GB/T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有效期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小于0.5dB(A),否则测量结果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快(F)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