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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官桥智能化食品加工配送一体化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南安市官桥智能化食品加工配送一体化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岭兜村,系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1034m2,设计总建筑面积5500m2,总投资35000万元(一期投资25000万元,二期投资10000万元),配备生猪屠宰标准化车间、牛屠宰标准化车间及肉制品加工车间与中央厨房等,拟聘用职工700人,其中500人住厂,200人不住厂,年工作365天。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生猪屠宰标准化车间1栋、牛屠宰标准化车间1栋、综合楼1栋,配套设施急宰间、生产消防水池、锅炉房,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间;一期工程建成后年屠宰生猪91.25万头,肉牛7.3万头。二期主要建设肉制品加工车间与中央厨房1栋,冷藏库1栋、检疫检测及肉食品研发中心1栋、肉品交易市场及机修间,二期工程建成后年新增屠宰生猪58.75万头,肉牛0.7万头,年加工肉制品2万吨,项目两期总工程规模可达年屠宰生猪150万头,肉牛8万头,年加工肉制品2万吨。
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入西溪。
项目生产废水不直接排放,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项目外排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避免通过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联系间接造成对地下水污染。在建筑设计企业严格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对各单元进行治理后,各单元的渗透系数均较低,本项目废水、固废向地下水发生渗透的概率较小,因此对区域内地下水污染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值均符合有关环境品质衡量准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可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不需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厂界外200米范围,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机械噪声及牲畜叫声。通过采取比较有效防治措施,场区噪声排放能够完全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且噪声评价范围200m内,没有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因此,工程运营期排放噪声对区域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项目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均进行回收利用或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按危废处置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筑设计企业落实各项固废处理解决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态废料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向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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