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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以解决影响城市市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噪音油烟扰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努力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
1、统一指挥,全员参与。服从全市统一调度,紧密配合,整体联动,确保噪音油烟扰民环境整改治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凝心聚力打一场攻坚战。
2、依法行政,从严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对经劝导仍不改正的予以严肃查处。
3、标本兼治,确保长效。既立足当前,通过集中整治,解决噪音油烟扰民热点难点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制度规范和长效管理,解决制约城市良性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实现城市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各责任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中心城区主要区域进行集中检查,对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无照经营行为由市工商局进行查处、取缔;对未采取比较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能够造成污染的,市城管局各执法大队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限期改正,直至处罚。对油烟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又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餐饮业,各相关的单位可以联合申请章贡区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市 城管局各执法大队、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章贡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对公园娱乐、健身、集会、商业促销等活动和临街店面、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产生扰民噪声的监管,对产生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直至处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执法大队)
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扰民的日常环境监管,严查未经许可在噪声敏感集中区域内和住宅楼室装修在午间(12:00—14:00)夜间(20:00—6:00)的施工行为,对未经审批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责令改正,直到处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执法大队)
通过投诉热线平台,搭建与群众联系和沟通渠道,充分的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做好社会联动,及时并积极查处群众关心餐饮油烟、噪声等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使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一定效果处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各责任部门要加强领导,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同时按照本方案的整治重点,进行认真清查,全面掌握详细情况,对存在的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在统一组织领导下,联合执法,集中时间和人员,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整治,层层推进,通过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影响市容市貌、干扰市民生活的违法行为。
12月30日对噪声、油烟扰民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并通报整治情况。同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清理整治成果,防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回潮,同时结合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一定要格外的重视噪声、油烟扰民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部署和落实,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和参与,并拿出一定经费为活动提供人财物保障,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
(二)创新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地球日和世界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的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三治”活动的任务和措施,充分的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违法排污、违法经营单位公开曝光,形成广大市民热情参加、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工作职责,作出工作进度安排,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到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对整治工作开展督察,对执法不到位、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