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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广西液化天然气()三期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建设地点: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端、北海市东部的北部湾港铁山港西港区啄罗作业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码头工程、接收站工程(含预留冷能综合利用)两部分。本工程接入现有外输管道,并根据自身的需求新建配套建设外输管道,外输管道单独立项核准批复,不包括在本工程中。 码头工程:利用北海铁山西港区预留LNG第二泊位建设1个26.6万m3LNG船的LNG泊位(码头结构兼顾3~26.6万m3LNG船)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接收站工程:新增设计能力600万吨/年,选用节能型的再冷凝工艺,接收站工程规划建设8座LNG储罐,先期建设4座工作容积为22×104m3的全容式预应力混凝土储罐及其他配套设施,预留4座LNG储罐、冷能利用设施用地。 现有工程: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简称一期工程)包括码头工程、接收站工程、输气管道工程三部分。码头和接收站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东部铁山港工业区内,码头工程已建设1个26.6×104m3LNG船的泊位、1个工作船码头及相应的配套设施。LNG专用码头可以停靠8~26.6万m3的大型LNG远洋运输船。接收站工程设计能力300×104t/a,设置4座16×104m3的LNG储罐,具备7天的储备能力,预留二期扩建位置。输气管道工程全长1336.88km,其中干线km,粤西支线km,玉林支线km,防城港支线km,桂林支线km,柳州支线t/a,设计压力为10.0MPa。管道沿线座截断阀室(均为RTU阀室)。一期工程于2013年2月取得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28号文)(见附件3),项目包括码头、接收站及输气管道三部分,其中码头及接收站于2016年3月建成投产,于2017年3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桂环验〔2017〕47号)。输气管道已于2020年9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工程)包含主要新增2台20×104m3LNG储罐、2台海水泵、1台BOG压缩机、3台海水气化器、3台增压泵及 台火炬,建成后LNG接卸能力由一期300万t/a提高至600万t/a(最大外输能力达3000×104Nm3/d)。二期工程于2019年5月13日取得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北审批准[2019] 3633号),目前正在施工,还没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环境保护情况:(1)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接收站工程站址占地面积约40.32 ha,皆为填海形成,为永久性占地,工程占地面积较小,所在区域周围为海洋环境,距陆地较远。工程建设对陆域生态基本无影响。运营期,根据海洋生态调查的最终结果,对比施工前后海洋生物种类和数量变化不大。根据海洋水质及沉积物监测结果,项目周边海区水质及沉积物环境质量较好,能达到相应规划功能区环境标准的要求,施工对于该海域的水环境及沉积物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2)施工期设有环保厕所、化粪池等,用于收集生活垃圾污水,污水由环卫部门清运。船舶入港后船舶生活垃圾污水、含油污水不在港内排放,到公海允许地点排放。生产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垃圾污水一并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经由铁山港区排海管道统一排海。 (3)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项目所在地离居民区较远,对居民区的环境空气影响很小。运营期间,厂界四周的总烃及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完全满足限值要求,排放达标。(4)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基本做到少使用强噪声机械设备和爆破作业,夜间未施工。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室、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5)施工期,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建筑废料统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危险固态废料的处置交由有资质公司统一收集处置。 (6)一期工程码头及接收站工程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的要求,配套建设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了应急分级响应系统和应急预案,对减少实际工程的环境风险和发生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提供了保证。 (7)施工期,安全环保部设置了专门的环保岗位,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环保工程的检查及预验收、有关环保文件的收集归档等工作。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委托相关专业单位开展了海域使用动态跟踪监测工作及渔业资源的生态补偿工作。运营期,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承接建设期的环保管理工作,协助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的环保验收。 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工程在建设施工期及运营期中,落实了环评和批复提出的各项要求,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有效。 主要工作内容:依据工程内容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监测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预测并分析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收集公众意见;提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与建筑设计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