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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江西省展开变革委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清洁出产审阅陈述存案的告诉
日期:2024-07-02 来源:环境评价
江西省展开变革委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清洁出产审阅陈述存案的告诉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我公司德兴铜矿清洁出产审阅陈述存案的请求》(江铜股份司安环字[2013]2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出产促进法》等有关法令政策规定,经审阅,赞同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清洁出产审阅陈述》予以存案。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部属采矿场、大山选矿厂、泗洲选矿厂、新技术厂、精尾归纳厂、尾矿收回厂、百泰公司、化工公司和铸造公司等9个分厂自2011年9月展开了清洁出产审阅作业,树立了清洁出产审阅机制,编制了清洁出产审阅陈述,提出了有用清洁出产计划182项,其间无/低费计划120项,悉数施行完结,施行率为100%;中/高费案62项,已施行完结54项,施行率为91.5%。
1.节能效益:计划内已施行完结的清洁出产项目每年可节省电力923.79万千瓦时,折标准煤1135.33吨。
2.环境效益:计划内已施行完结的清洁出产项目每年可减少化学需氧量59.84吨/年,悬浮物313.17吨/年,总铜250千克/年,总铅47.25千克/年,总锌242千克/年,总镉5千克/年、砷33.5千克/年。
本轮清洁出产已施行的计划内项目总投资7350.44万元,项目财物金额来历为悉数企业自筹处理。
四、本存案告诉书有用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核算。在存案文件有用期内未施行清洁出产计划内容的,应在存案文件有用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请求延期。在存案文件有用期内未施行计划也未请求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请求但未或同意的,本存案文件主动失效。